政治
保安局擬修訂《消防條例》 加強舊式樓宇消防安全規定
保安局近日提出修訂《消防條例》的建議,重點針對全港大量舊式樓宇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計劃賦予消防處更廣泛的執法權力,以強制相關業主或負責人在指定期限內完成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並研究引入強制驗消防裝置制度,從根本上提升本港舊式樓宇的整體消防安全標準。
修例背景
今次修例建議的提出,與宏福苑五級大火等近年本港發生的嚴重樓宇火災密切相關。大火事件揭示本港部分樓宇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嚴重不足,包括消防裝置老化、防火設施欠妥善維護,以及大維修工程期間消防安全管理混亂等問題,令社會各界對現行《消防條例》的監管力度及執法效力提出強烈質疑。
保安局指出,現行條例在部分情況下對業主未能及時跟進消防安全改善指示的懲處力度不足,令消防處在執法時面臨一定掣肘,難以有效推動相關業主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必要的改善工程。
主要修例建議
根據建議的修訂方向,消防處將獲授權在樓宇業主或管理人未能於限期內完成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的情況下,代為進行有關工程並向相關人士追討費用,以確保消防安全工程不會因個別業主的不合作而無限期拖延。
此外,當局亦研究參考現行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的模式,引入針對舊式樓宇消防裝置的強制定期檢驗制度,要求相關業主委託合資格人士定期檢驗及保養樓宇內的消防裝置,並就檢驗結果提交報告,以確保消防設施維持在可靠的運作狀態。
業界及公眾反應
業界人士普遍支持加強消防安全監管的方向,但部分舊式樓宇的小業主表示關注改善工程的成本問題,希望當局能夠提供適切的財政資助或貸款計劃,協助有需要的業主承擔相關開支,確保修例目標能夠在實際操作層面得到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