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2026年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修訂公布
香港特區政府於2026年3月23日正式公布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的實施細則(簡稱「修訂細則」),並即日生效。此修訂由行政長官聯同國家安全委員會制定,目的是根據過去數年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經驗,強化執法部門的權力及明確法律程序和技術安排。
根據《國安法》第43條,香港執法部門在調查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時,可採取多項法律允許的措施。此次修訂細則進一步完善這些措施,強調司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的監督角色,確保在有效防範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同時,保障個人及組織的合法權益。
政府發言人表示,修訂細則符合《基本法》及《國安法》的人權保障規定,並明確界定相關罪行的構成要件和抗辯條件,令守法市民不會無意中觸犯法例。修訂不會影響市民日常生活及機構正常運作。
特區政府將於3月24日安排立法會法律事務及保安事務兩個議會小組委員會聯席會議,向議員介紹修訂內容。
此次修訂標誌著香港持續完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法機制的努力,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局勢,香港必須保持高度警覺,及時防範和化解國家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