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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例規管夾公仔機及彈珠機 建議設牌照制度獎品上限300元
政府昨日(11日)在立法會委員會會議上,就規管夾公仔機店及彈珠機店的修例建議作出詳細說明。根據方案,當局擬修訂《娛樂特別稅條例》,為提供有獎娛樂遊戲機(包括夾公仔機、彈珠機等)的商戶引入發牌制度,商戶須持牌方可合法經營,並就場所及機器設定一系列規管要求。
最受外界關注的建議,是設定機器所提供單件獎品的價值上限為300港元。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規管框架的設計旨在保障消費者(特別是未成年人)的權益,同時在娛樂與監管之間取得平衡,強調制度必須與時並進。
夾公仔機店在本港近年急速普及,全港店舖數量已逾千家,不少設於住宅區商場及街舖。部分機器提供的獎品市值較高,引起社會對未成年人過度消費、機器涉賭博成分等問題的憂慮。業界代表整體對發牌制度持開放態度,惟對獎品價值上限感到憂慮,認為300元的上限可能影響部分高端商品的陳列。
政府表示,修例草案的詳細內容仍在最終敲定階段,並將於適當時候公布正式諮詢文件及立法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