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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就2025年立法會選舉起訴兩保安 涉網上煽惑投白票及不投票

廉政公署(廉署)昨日(27日)正式落案起訴兩名男子,兩人均被指於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社交媒體上作出煽惑行為,分別涉嫌煽惑他人投白票及不投票,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選舉條例》)第27A條。兩名被告均獲准保釋,案件定於本周三(4月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兩宗案件答辯。

兩名被告的具體指控

第一宗案件的被告林國偉,38歲,任職保安員。控罪指其涉嫌在選舉期間,在一個傳媒機構的社交媒體專頁帖文下留言,煽惑他人在該次立法會選舉中投無效票(俗稱「白票」)。廉署調查揭示,相關帖文原本是一則有關保安局局長提醒市民不得煽惑他人投白票或不投票的新聞報道,而林國偉疑以個人賬戶回覆該帖文,留言內容被認定具有煽惑性質。

第二宗案件的被告黃華光,63歲,同樣任職保安員。控罪指其涉嫌在選舉期間,在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由現正被通緝的姜嘉偉所發布的帖文,而該帖文的內容被廉署認定為煽惑他人在該次選舉中不投票。廉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通緝令,追緝已離港的姜嘉偉,後者面對兩項同類型的煽惑罪名。

廉署執法立場明確

廉署發言人重申,在選舉期間內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均屬違法行為,廉署定必果斷執法,以確保香港的公共選舉能夠在不受外力干擾的情況下,以公平、公開和誠實的方式進行。廉署提醒市民,無論是直接作出煽惑行為,抑或在社交媒體上轉載具煽惑性質的帖文,同樣可能觸犯《選舉條例》,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選舉條例自2021年新增條款

《選舉條例》第27A條自2021年起正式加入,此後已先後有多人被定罪,充分顯示當局對維護選舉廉潔的堅定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