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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國安案判囚20年 為國安法迄今最重刑期 國際社會反應強烈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煽動刊物罪罪成,被判處監禁20年。這是自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最嚴厲的刑罰,引發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及強烈反應。

現年78歲的黎智英自2020年12月起被羈押至今,已還押超過五年。法官在判詞中指出,黎智英作為壹傳媒集團主要負責人,利用其媒體平台及國際人脈網絡,長期策劃及推動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情節嚴重,必須判處具有阻嚇力的刑罰。

案件審訊經過

本案歷經超過一年的審訊,控方傳召了多名證人,包括前《蘋果日報》高層及編採人員。控方指控黎智英透過其創辦的《蘋果日報》,發表大量煽動性文章,並透過個人社交媒體及與外國政要的聯繫,要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

辯方則強調,黎智英的行為屬於正常的新聞工作及言論自由範疇,其與外國人士的交流亦屬一般社交活動。辯方律師在結案陳詞中指出,控方未能證明黎智英有具體的犯罪意圖。

法官最終裁定控方的舉證達到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認為黎智英的行為已超越正常新聞工作及言論自由的範圍,構成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同案被告判刑

與黎智英同案受審的八名被告,包括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前副社長陳沛敏、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等人,較早前已認罪或被裁定罪成。各被告今日分別被判處六至十年不等的監禁刑期。

案件判刑摘要
  • 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煽動刊物罪 — 判囚20年
  • 八名同案被告:分別判囚6至10年
  • 本案為《國安法》實施以來涉及最多被告、審訊時間最長的案件之一
  • 黎智英已還押超過5年,部分刑期將獲扣減

特區政府及北京回應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在判決後發表聲明,表示法庭經過嚴謹的審訊程序,依法作出公正裁決,充分體現了香港司法獨立的原則。發言人強調,《國安法》的實施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任何人觸犯法律都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亦發表聲明,指判決彰顯了法治精神,並重申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聲明指出,黎智英長期勾結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危害國家主權和安全,必須依法懲處。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記者會上表示,判決向社會發出清晰信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會受到法律制裁,呼籲市民引以為戒。

國際社會反應強烈

判決公布後,國際社會反應迅速而強烈。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發表聲明,對判決表示「深切關注」,呼籲香港當局尊重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等基本權利。

英國外交大臣隨即發表聲明,形容判決令人「極度失望」,重申英方立場認為黎智英作為英國公民應被立即釋放。英方又指,針對黎智英的指控具有政治動機,削弱了香港的新聞自由。英國政府表示將繼續在國際場合就此案發聲。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在例行記者會上譴責判決,稱其為「對新聞自由的嚴重打壓」,並要求北京及香港當局立即釋放黎智英及所有因和平表達意見而被拘押的人士。

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亦發表聲明,指判決進一步削弱了香港曾經享有的自由和人權保障,呼籲香港當局遵守國際人權義務。

新聞自由組織的回應

無國界記者組織形容判決為「香港新聞自由的至暗時刻」,指黎智英案標誌着香港作為曾經的亞洲新聞自由堡壘已徹底淪陷。國際記者聯盟亦發表聲明,呼籲全球新聞界團結聲援黎智英。

《蘋果日報》的興衰

黎智英於1995年創辦《蘋果日報》,該報以敢言風格著稱,高峰期日銷量超過50萬份,是香港最具影響力的報章之一。2021年6月,在大批編採人員被捕及公司資產被凍結後,《蘋果日報》被迫停刊,結束26年的出版歷史。

《蘋果日報》的停刊被國際社會普遍視為香港新聞自由急劇衰退的標誌性事件。在無國界記者組織的全球新聞自由指數中,香港的排名從2002年的第18位跌至近年的第100位以外。

對香港社會的深遠影響

法律界人士指出,黎智英案的判決將對香港的新聞生態產生深遠影響。有資深傳媒人表示,判決可能令本地傳媒在報導敏感議題時更加謹慎,進一步收窄公共討論空間。

不過,建制派人士則認為判決有助維護香港社會穩定,強調新聞自由並非絕對,媒體從業者同樣需要遵守法律。

黎智英的家屬在法庭外表示對判決感到「極度悲痛」,其國際法律團隊表示正研究上訴的可能性。根據法律規定,黎智英有權在判決後28日內提出上訴申請。

隨着黎智英案審結,國安法相關案件的司法程序仍在持續。社會各界正密切關注判決對香港法治環境及國際形象帶來的長遠影響,以及此案是否會成為日後同類案件的量刑參考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