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於憲報刊登,正式廢除《2026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第8D條,即有關巴士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的法律條文。這項僅實施五日的法例就此夭折,成為近年罕見的施政失誤案例。
法例漏洞被揭發
巴士強制佩戴安全帶法例於1月25日生效,但隨即被執業律師發現條文存在嚴重漏洞。經查閱法例原文後,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強制佩戴安全帶的規定只適用於2026年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
換言之,在此日期之前登記的巴士,即使已安裝安全帶,乘客也可自由選擇是否佩戴,不會因未有佩戴而被檢控。由於現時絕大部分巴士均於該日期前登記,法例形同虛設。
局長承認技術不足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承認,經諮詢律政司意見後,確認相關法律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她表示政府會盡快刊憲刪除相關條文,並就佩戴安全帶展開公眾諮詢。
陳美寶表示會邀請專家研究安全帶在巴士上的效用,在改善安排後再諮詢立法會,適時再推出新法例。她承認處理不理想,但拒絕就事件道歉。
特首要求果斷處理
據了解,特首李家超在得悉事件後態度鮮明,要求團隊必須「果斷處理」,強調「有問題就要承認、就要處理,絕不可以硬撐說無問題」。行政會議當日即決定暫緩執行法例。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表示,有人剪爛巴士安全帶屬「反社會行為」,當局會嚴謹處理相關個案。
事件反映施政問題
是次事件反映政府在推出新法例時的審查工作存在不足。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法例經立法會通過卻未被發現漏洞,顯示審議過程過於倉促。議員促請政府日後推出新法例時,應更謹慎審視條文,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政府表示會汲取教訓,確保日後推出的法例更加完善。